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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通知
时间:2023年10月25日 15:23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机械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评审范围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分春、秋两季发放。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

二、评选依据及申请条件

评选依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健康;

5.体测成绩达标,积极参加学校、各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具体要求如下(成绩要求均不含公选课):

1)一等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一等(特别困难),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十二类人员”除外);

2)二等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二等(困难),学习成绩合格,上学年必修课程中不及格门数不得超过1门(含重修课程);

3)三等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二等(困难),学习成绩合格,上学年必修课程中不及格门数不得超过2门(含重修课程)。

7.因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意外、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批,可参照贫困生标准享受助学金。

三、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10.25-10.27

2.学院公示:10.27-10.29

四、注意事项及资金发放说明

1.上述奖助学金须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者填写相应申请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一学年成绩单(打印带名字的)、获奖证书等)。

2.班级民主评议需上报会议记录。班级民主评议时要求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学生的2/3,参加评议学生的1/2以上同意后方能推荐。班级出具评议过程的书面材料,将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后报送学工办。

3.近几年,电信诈骗事件频发。学校资助中心提醒各位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资金由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厅通过专线专网下拨到我校,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学校一卡通信息库已有每位学生银行卡信息,发放时不需要学生或家长另外提供,不需要收取任何“手续费”、“咨询费”,更不需要缴纳“税金”。

五、上报材料

1.电子档材料

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请将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发送至邮箱:468900016@qq.com,具体电子档材料如下:

1)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表

2.纸质档材料

本部班级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至机械307室,襄阳基地报送至喻强老师处,并将每位同学材料按照如下顺序整理:

1)附件3:奖(助)学金评选工作会议记录

2)附件1: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请提醒学生使用电子照片,A4纸正反打印)

3)附件4:2023年奖助学金评审推荐综合评定表(2023版)(一份,【横向】打印在一张A4纸上)

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请于10月27日17:30前提交至规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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