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评审范围
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人;二等3700元/人;三等2600元/人。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分春、秋两季发放。将于本次评选工作结束后,在2024年12月中旬左右安排发放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在2025年3、4月份之间发放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4。
二、评选依据及申请条件
评选依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如下: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道德品质
优良;
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合格,具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身心
健康;
5. 体测成绩达标,积极参加学校、各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具体要求如下(成绩要求均不含公选课):
(1)一等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一等 (特别贫困),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必修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六类人员”除外);
(2)二等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二等 (贫困),学习成绩合格,上学年必修课程中不及格门数不得超过 1 门 (含重修课程);
(3)三等国家助学金: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为二等 (贫困),学习成绩合格,上学年必修课程中不及格门数不得超过 2 门 (含重修课程)。
7. 因家庭或个人遭受重大意外、导致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的,经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批,可参照贫困生标准享受助学金。
三、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请与班级评议:11.8-11.12.学院公示:11.13-11.15
四、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办法
1. 学生本人书面申请。 申请者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由各院贫困生认定小组组织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民主评议。 班级民主评议时要求参加人数不少于全
班学生的 2 / 3,参加评议学生的 1 / 2 以上同意后方能推荐。并由班级出具国家助学金学生评议过程的书面材料。
3. 各院分党委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
的,公示三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将审核名单、申请表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院的初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确定推荐名单并公示五日。
5.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注意事项:近几年,电信诈骗事件频发。学校资助中心提醒各位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资金由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财政厅通过专线专网下拨到我校,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学校一卡通信息库已有每位学生银行卡信息,发放时不需要学生或家长另外提供,不需要收取任何“手续费”、“咨询费”,更不需要缴纳“税金”。
五、上报材料
1.电子档材料
请班长收好各班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请将压缩包命名为“班级”,本部班级发送至邮箱:836095423@qq.com,襄阳基地班级班长将班级汇总表发给喻强老师,武汉基班级班长将班级汇总表发给张运老师,具体电子档材料如下:
(1)附件3 XX班级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
2.纸质档材料
本部班级以班级为单位报送材料至机械307室,襄阳基地报送至喻强老师处,武汉基地报送至张运老师,并将每位同学材料按照如下顺序整理:
(1)附件1:湖北省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请提醒学生使用电子照片,A4纸正反打印)
(2)附件2 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会议记录
(3)附件7: 2024年奖助学金评审推荐综合评定表(2024版)(打印一份,【横向】打印在一张A4纸上)
电子档和纸质档材料请于11月12日17:00前提交至规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