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我院按照《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文件精神,现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10月15日-10月19日
公示期间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向汽车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联系方式:0719-8260574。
汽车智能制造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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