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2023〕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请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