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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时间:2020年08月08日 19:08  阅读次数:[]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1.2021年我校在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车辆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管理科学与工程6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机械、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工程管理(MEM)4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2021年我校拟计划招生200名左右,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左右。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录取时根据上线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3.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非脱产。 

4.定向生均实行合同制管理,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生之间签订三方合同。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和工资关系。 

5.报考我校工程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601)的考生,一律按定向培养政策执行。 

6.在职考生报考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10个工作日内将《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教育部规定时间(一般为10月)。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报名前应认真了解本人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相关报名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逾期未确认者,报考无效。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与所在职工作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我校不承担因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而不能录取的责任。 

四、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时间: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2.初试地点:①报考点;②我校应届本科学生(含科技学院)和十堰市内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和考试。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参考书目详见简章后面的招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三)复试 

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于2021年3-4月上旬公布(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复试考生需接受我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审查和拟录取后的体检,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与学费标准

1.学制:3年。 

2.学费:学术型硕士8000元/人/年;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人/年。最终学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六、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学校组织“国家奖学金”评选,对成绩优秀者进行推荐,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每学年0.5—1.2万元,全覆盖符合条件的学生。

3.国家助学金: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校为所有研究生(非全日制或有固定收入学习者除外)发放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4.三助津贴: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助理辅导员“三助一辅”岗位,每生每月300—500元。

5.孟少农奖学金: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孟少农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元。

6.绿色通道:学校设立研究生特别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确保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七、其他事项

1.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随时上网查询。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或网上书店自行购买。 

2.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单位代码10525               联系人林老师  

QQ 群:329400805              0719-8241492

    Email:huatyzb@163.com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1年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网址

001机械工程学院

冯老师

0719-8238202


00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黄老师

13451246763


00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719-8207010


004汽车工程学院

曾老师

0719-8238856


005经济管理学院

程老师

0719-8207129


008理学院

熊老师

18371938343


009汽车工程师学院

毕老师

159719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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