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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暨原有积极分子考核排名的公示
时间:2023年10月26日 11:55  阅读次数:[]

机械工程学院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工作流程》要求及相关精神,为规范党员发展过程,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结合本院实际,现从入党积极分子中遴选培养2023年下半年发展对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2022年10月及以前发展的积极分子;
   二、选拔条件: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通过,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在学习成绩、班级排名、学生工作、学习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政治理论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没有违纪、没有其他影响恶劣的事件;

此次培养选拔,采取累计分制,按照总分排名先后顺序,结合今年下半年的党员发展计划,确定拟发展对象名单,各方面考核占比及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项目

范围

系数或分数

备注

学分绩点50%

2.5以上

1

以教务系统为准,截至选拨时

2.2-2.5

0.8

1.9-2.2

0.6

1.9以下

0

班级排名10%

0-0.3

1

以最近一学期为准

0.5-0.3

0.8

0.5以上

0.4

学生干部15%

学院学生会主席团、篮球队队长、田径队队长

8分/项

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校社团参照学院学生会适用

班级团支书、学院学生会中层部长、礼仪队负责人

5分/项

班级其余班委(包括寝室长)、学生会干事、篮球队、田径队、礼仪队队员

3分/项

评优竞赛10%

国家级

6分/项

校级以上(包括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

省级

5分/项

市级

3分/项

校级

2分/项

院级

1分/项

思想汇报5%


1分/篇

从申请入党起每季度一篇,共5篇

志愿时长10%

100以上

10分

“志愿汇”的“信用时数”为准

80-90

9分

70-80

8分

60-70

7分

50-60

6分

40-50

5分

30-40

4分

20-30

3分

10-20

2分

1-10

1分

不及格情况


5分/科

选修课、必修课不及格1门以内,每门扣5分,超过1门,取消资格




现将有关排名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0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反馈到邮箱:1282561368@qq.com,;联系电话:0719-8260574,联系人:何老师、张老师。各支部发展对象公示(附原有积极分子考核排名名单)见附件一、附件二。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支部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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